浙江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水生动物保护“三服务”工作
为做好嘉兆实业(海洋城)闭馆过程中海洋(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5月31日,长兴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站会同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站对海洋馆中在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养殖场地安置问题进行商讨,龙之梦海洋世界相关负责人和海洋馆负责人参加。
海洋馆中在养的绿海龟、斑海豹、海狮和巨骨舌鱼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此次,海洋馆因升级改造,该企业计划将养殖的水生动物全部迁往新昌县海洋公园进行暂养;但是由于新昌县海洋公园的场馆规模限制,4头绿海龟无法妥善安置。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在了解龙之梦海洋世界在场馆规模和驯养繁殖许可等条件符合暂养要求的情况下,主动联系龙之梦海洋世界负责人,希望龙之梦海洋世界能够安置这4头绿海龟。在协商沟通过程中,市县两级渔政工作人员与两家企业负责人一同到海洋馆查看绿海龟养殖生长情况,并对养殖管理进行细致了解。*后,龙之梦海洋世界负责人认为其场馆规模、资源条件等方面均符合驯养绿海龟的要求,同意暂养绿海龟。
接下来,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跟进,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绿海龟安置问题;同时,依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辖区内水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水生动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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